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购入环保设备如何写会计分录?
【问题】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怎么办?
【问题】哪些情形下退税商店不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回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规定,“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税商店不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一)境外旅客不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凭有效身份证件不能确定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三)购买日距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超过183天;(四)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开具日期早于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五)销售给境外旅客的货物不属于退税物品范围;(六)境外旅客不能出示购买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七)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购买退税物品的金额未达到500元人民币。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更多推荐: 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