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制造费用期末结转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问题:什么人可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回答: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应由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领取和下载。(点击图片即可报名)更多财税知识尽在开设的。我们主要教授出纳和会计岗位必备技,采用视频、直播加真账的方式来对您进行授课,让您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高效学习。授课教师是经过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四层严格选拔出来的,参加选拔的教师首先都得有10年的从业经验和财务经理以上的职位,通过层层选拔,我们为您选出了两位高学历,高资历的财务经理对您进行授课,让您做到随学随会,学完之后找到自己心仪的岗位。还在等什么,快来报名吧!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电子营业执照可应用于哪些情形?
答: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条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一)在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境内没有户籍的,向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相关法规阅读:《》猜您喜欢:【】 责任编辑:泥巴姐 合同签订不当 小心造成重复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