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哪里能代开南阳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灿东财务服务

哪里能代开南阳餐饮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可开票项目__住宿__餐饮__会议__广告__礼品__会务__旅游__酒店__普通__定额__运输__服务__租赁__办公用品__商品销售等发票__灿东财务从事工商__财务__税收的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__代理记账__税收筹划__常年财税顾问和财税培训等服务arpq

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必须关注的问题(二)

    【问题】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款将导致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减少,实质上未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不涉及收入确认,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会计科目制定原则有哪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我们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供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今天带你了解: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享受主体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个人优惠内容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条件 (一)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二)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三)天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四)享受上述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文件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3年第17号)适用有关税收政策。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2.《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2年第6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3年第17号)更多推荐: 收藏学习!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更多相关

  1. 企业应付利息会计分录是什么?
  2. 9月7日会计实务免费直播:教你提升沟通与汇报技巧
  3. 贵州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票试点工作
  4. 合同负债包含增值税吗?账务怎么处理?
  5. 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6. 2022年工商年报年检必看!一定要注意这几点
  7. 李某购买体育彩票中奖五千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8.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能享受哪些优惠?
  9. 关于居民换购住房退个税政策事项咨询
  10. 发票开具有哪些要求?
  11. 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吗?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服务热 线 0755-2004-027 传真 0755-3024-031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凤岗路6号宏溢商务206房
    粤ICP备116029082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灿东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