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单位车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听说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有了新变化,这可该从何学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变化全梳理请看下文!一、新增“首违不罚”制度二、新增关联制度三、调整代办年度汇算的确认方式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强调确认在先。四、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连续性劳务报酬,视同有任职受雇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为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这部分纳税人需向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五、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受理申报机关的规定。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更多问题解析,欢迎关注,专业老师解读,更安心。更多资讯: 《发票真伪辨别秘籍》大公开!诸位会计大侠速来“修炼”~
问题: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哪些企业适用M级的纳税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