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个人所得税还可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吗?
案情简介: 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2013年度纳税情况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将2013年全年 非雇佣 的临时工工资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了税前扣除。 对此,税务机关认为,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整增加该企业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有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同时应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税法分析: 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税函[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温馨提醒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支付给非雇佣的临时工劳务报酬应向对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米粒儿 实务热点你问我答之小微企业篇(六)
【问题】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合同又包括仓储业务,应如何计算印花税?【回答】根据《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应分别以万分之三和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若未分别列明金额,则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更多推荐: 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还能享受优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