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企业“非正常注销”有哪些风险?
【问题】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检查中被发现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应如何处理?【答案】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如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所有企业都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问题:与的区别是什么?答案:销售行为从属关系不同: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包括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服务等,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实务处理不同: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货物和劳务关系不同: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