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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个人购买新车所书立的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回答】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 13号)《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更多推荐: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缴纳承揽合同印花税?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简称“21号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椭罢呦啾�,以下新变化要关注。一、行业范围有变化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1号公告明确,扩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二、退税政策有变化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三、《退(抵)税申请表》有变化相应补充文件依据等内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适用21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说明的是,《退(抵)税申请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结合本次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结合21号公告规定的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内容,《退(抵)税申请表》相应补充了文件依据、行业范围等栏次。具体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在“留抵退税申请文件依据”中增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二是在“退税企业类型”的“特定行业”中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的选项。三是将“留抵退税申请类型”中对应“特定行业”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计算公式中也相应增加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增值税销售额的表述。● ● ●快速了解每月新政,推荐关注课程,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全年财税新政持续更新,更多推荐: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21项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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