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会计新闻播报第70期:2016余额不足 财会人年终结账工作要抓紧咯
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土地增值税。(二)除保障性住房(各级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外,其他房地产按以下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1.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张掖市)所在区的普通住宅为1%,非普通住宅为2%,其他类型房地产为3%。2. 临夏州、甘南州、张掖市、兰州新区及不属于第1项的其他县(市、区)普通住宅为1%,非普通住宅为1.5%,其他类型房地产为2.5%。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一)纳税人应当按照现行土地增值税规定,据实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法定核定征收条件的,按以下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1.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张掖市)所在区的普通住宅为5%,非普通住宅为7%,其他类型房地产为9%。2. 临夏州、甘南州、张掖市、兰州新区及不属于第1项的其他县(市、区)的普通住宅为5%,非普通住宅为6%,其他类型房地产为7%。三、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3年5月31日解读关于《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一、《公告》出台的背景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工作,2018年6月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明确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该政策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控作用,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发《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二、《公告》的主要内容《公告》明确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缴纳期、预征率;土地增值税应据实办理清算,符合法定核定征收条件的,适用的核定征收率。《公告》适当调低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张掖市)所在区的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以及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和其他不属于市辖区的县(市、区)的其他类型房地产的预征率。根据张掖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其3类房地产的预征率、核定征收率与临夏州、甘南州的预征率、核定征收率持平。三、《公告》的施行时间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更多推荐: 会计人员需注意管理科目涉及的这些风险点
金税三期下,税务局对企业的监控越来越完善,手段越是越来越丰富,最近网上疯传的税务稽查11项异常指标您都知道吗?快来一起看下吧!1.税务稽查异常一: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值: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 原材料 、 产成品 以及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 、 现金 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2.税务稽查异常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3)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3.税务稽查异常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3)预警值:±30%(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4.税务稽查异常四: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2)问题指向: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期末存货额与当期累计收入对比异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3)预警值:50%(4)检查重点:检查 库存商品 科目,并结合 预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其他应付款 等科目进行分析,如果 库存商品 科目余额大于 预收账款 、 应收帐款 贷方余额、 应付账款 借方且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实地检查纳税人的存货是否真实,与原始凭证、账载数据是否一致。5.税务稽查异常五: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控制额-1)*100;进项税额控制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合计。(2)问题指向: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比较,若申报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否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问题。(3)预警值:10%(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 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 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 营业外支出 、 待处理财产损溢 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二分析运费、农产品发票等变化情况,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6.税务稽查异常六: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1)计算公式:评估期预收账款余额/评估期全部销售收入。(2)问题指向:预收账款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行为。(3)预警值:20%(4)检查重点:检查重点纳税人合同是否真实、款项是否真实入账。深入了解企业的行业规律判断其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7.税务稽查异常七:纳税人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本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应纳税额-上期应纳税额)/上期应纳税额。(2)问题指向: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实现销售收入而不计提销项税额或扩大抵扣范围而多抵进项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1。若弹性系数 1且二者都为正数行业内纳税人可能存在本企业将自产产品发票或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在建工程等,不计收入或未做进项税额转出等问题;当弹性系数 1且二者都为负数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弹性系数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当弹性系数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3)预警值:1(4)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查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经营方式以及征管范围界定情况,以及是否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查阅仓库货物收发登记簿,了解材料购进、货物入库、发出数量及库存数量,并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审核企业明细分类账簿,重点核实“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等明细帐,并与主营业务收入、应纳税金明细核对,审核有无将收入长期挂往来帐、少计销项税额以及多抵进项税等问题;审核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检查有无将购进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行税额申报抵扣的情况。8.税务稽查异常八: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而言,企业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主营业务成本都会呈现增长的趋势,所以成本变动率一般为正值。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预警值:工业企业-20%--20%,商业企业-10%--10%。(2)问题指向: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多转成本或虚增成本。(3)预警值:工业企业-20%--20%,商业企业-10%--10%(4)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的价格是否上涨,企业是否有新增设备、或设备出现重大变故以致影响产量等。检查企业原材料结转方法是否发生改变,产成品与在产品发票之间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将在建工程成本挤入生产成本等问题。9.税务稽查异常九:进项税额变动率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1)计算公式:指标值=(进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额=(本期进项-上期进项)/上期进项;销项税额变动率=(本期销项-上期销项)/上期销项。(2)问题指向:纳税人进项税额变动率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纳税人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销业务是否真实,是否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已满的纳税人。(3)预警值:10%(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销售已实现,而收入却长期挂在“预收账款”、“应收帐款”科目。是否存在虚假申报抵扣进项税问题。结合进项税额控制额的指标进行分析,控制额超过预警值,而销售与基期比较没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实地查看其库存,如果库存已没有,说明企业有销售未入账情况,如果有库存,检查有无将购进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行虚假申报抵扣的情况。10.税务稽查异常十: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100;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本期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收入。(2)问题指向: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要查明纳税人有无多提、多摊相关费用,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在当期列支。(3)检查重点:检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对这些科目的详细业务内容进行询问;对企业销售时间及开具发票的时间进行确认,并要求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检查纳税人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增长情况并判断其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增送等问题,检查企业采购的的渠道及履约方式,是否存在返利而未冲减进行税额;对企业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据进行分析,是否存在基建贷款利息挤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以判断有关财务费用是否资本化,同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11.税务稽查异常十一:纳税人存货周转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存货周转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率;存货周转变动率=本期存货周转率÷上期存货周转率-1;销售收入变动率=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1;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存货期初数+存货期末数)÷2。(2)问题指向: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1。(1)当弹性系数大于1,且两者相差较大,两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少报或瞒报收入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2)弹性系数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3)当弹性系数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12.常见的几种抵扣勾稽异常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本课程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讲解金税三期下的费用实务与风控:费用的票据要求、费用的安排:推算方法、费用核算与风控、常见费用的税会处理、结合实务案例,录播细节讲做法,直播抓重点。让学员充分掌握处理技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一起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税种综合申报10月1日施行,一起来划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