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甘肃省废弃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征求意见稿
问题: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什么时间应预缴税款?答案:一、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第八条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一)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二)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问题: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增值税的年限有调整吗?如何规定的?答案:自2020年7月15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具体如下: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