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公司食堂承包如何写会计分录?
顺发五金制品厂是一家私营企业。不久前的一天夜晚,该企业一间刚建成不久的钢结构生产车间突然发生倒塌,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此事发生之后,该企业负责人便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 该项延期缴纳申请是否会获批呢?私营企业与税务部门就此产生分歧。 私营企业认为,生产车间突然发生倒塌是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照《》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当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据此,私营企业认为生产车间突然发生倒塌,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然而税务部门却认为,该私营企业生产车间发生倒塌并非属于不可抗力,而是由于私营企业负责人为尽快使生产车间投入使用,擅自缩减钢结构支架所致。因此延期缴纳申请不能获得批准。 从私营企业与税务部门各自所持的观点可以看出,私营企业与税务部门的主要分歧,集中在生产车间倒塌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上。 要想确定生产车间倒塌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首先要弄清什么是不可抗力?纵观《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就会发现其中并没有对不 可抗力的定义做出规定。但是《》第一百五十三条却对不可抗力做出过详细解释,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从《民法通则》给不可抗力所下的定义看,不可抗力多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从其实质讲它是一种事件,最显著特点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具有以上3个特点的客观情况,就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相反,就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倒塌事件是否具有不可抗力的3个特点呢?按照正常的施工要求,钢结构生产车间的钢质支架的个数是有一定要求的,但是在实际当中私营企业负责人为使生产车间尽快投入使用,擅自减少了钢质支架。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私营企业负责人的此种行为,应该属于法律中的 过失 。也就是说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应该能够预见擅自减少钢质支架,可能会造成钢结构的生产车间发生倒塌,但是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决定,认为减少少量的钢质支架不会发生倒塌。 正是由于私营企业负责人这种 自信 ,才导致钢结构生产车间发生倒塌。这其中,私营企业负责人存在的是过失,而这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说私营企业生产车间倒塌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相应的私营企业据此所提出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也不能获批。 不过,私营企业发生生产车间倒塌也是事实,对此税务部门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尽量帮助其渡过难关。 【】 责任编辑:冠 资源型企业如何“接招”
【问题】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征税,需区分情形。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需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文件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机票保险只有保险单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