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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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发生的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回答:根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快来看讲解的吧!丛伟老师:高级财务管理师、会计师、餐饮业财务工作经验二十余年。先后担任大型中餐行业——北京杨记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南国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明月三千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自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致力于餐饮企业会计实务技能指导和培训,实战经验非常丰富。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掌握餐饮企业会计的基本内容、成本控制及账务处理技巧,以及遇到月底库存盘点的“二级库”假退库等难点问题的处理技巧……让您快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工作能手。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一般纳税人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登记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外汇局对新进入名录的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在辅导期期间,企业应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辅导期间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将同步变更名录信息。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已进行名录登记的企业,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名录状态:一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查询,二是到开户银行查询,三是到所在地外汇局查询。【】 责任编辑:跳跳虎 差额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