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营业外收入增加记哪方
【问题】如何新申请、延期、作废或缴销外经证?【回答】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如需办理延期或作废则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菜单进入办理;如需办理缴销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进入办理。在财务工作中,会计实操是必要的上岗技能,且获得证书后是否能够熟练处理账务,是区分新手、老手的直接证明。提升实操技能好课推荐: 更多推荐: 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在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居住时间如何计算?答案:根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第二条规定,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一元课堂,更多知识等你来学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有销售退回如何销售10万元免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