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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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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一项很优惠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也很容易让人忽略它当中规定的很多小细节,例如研发过程中产成品销售和特殊收入加计扣除的异同点就是其中之一。 一、政策规定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中规定: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发票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发票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发票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二、相同点无论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发票销售还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都是在销售当年即确认收入的当年冲减或扣减当年的研发费用。 三、不同点 (一)冲减或扣减的内容不同 1、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发票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发票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这里强调的是对应的材料费用。 2、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 这里强调的是特殊收入。 (二)是否递延以后年度冲减或扣减 1. 产品发票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这里强调的是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可以递延以后年度冲减。 2.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这里强调的是只扣减确认收入当年的研发费用,如果不足扣减,不递延以后年度扣减。 怎么样,这些小细节是不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呢,看来大家还是要认真研读政策才行哦,欲学习更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请看网校最新推出的。 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大毛 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问题:都有哪些企业需要进行?答案:1、一般企业凡在2018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依照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但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特殊企业(1)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分支机构已预缴税款计算出的应补(退)税款,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分别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和退库。分支机构年度申报与预缴申报的申报方式一致。(2)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有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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