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规避
问题: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吗?答案:一、根据《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二、根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疫情防控减免税优惠政策出台前,企业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咋处理?
【问题】境外亏损能否用境内盈利弥补?【回答】不能。一、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二、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五)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升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个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更多推荐: 保险机构在代征车船税时,如何确定车船税的计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