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河北出租住房个税新规发布!10月1日起施行
【问题】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答案】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如下: 【例】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领用方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怎么申报车购税?
问:增值税进项不抵扣直接进入成本抵减利润是否增值税与所得税的整体税负降低?这样做是否合法,有什么涉税风险?这样做是否在其他方面影响税负,最终导致税负率升高?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有17%、13%、11%、6%、3%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5%等。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而不抵扣,企业将多缴纳增值税,由于成本增加,将导致企业的利润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但企业的净利润也相应减少。假定企业的收入为A,适用税率为A1;成本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B,税额为C,企业所得税率为D.不考虑附加税费影响,则:进项抵扣:企业净利润为:(A-B)*(1-D),缴纳企业所得税:(A-B)*D,缴纳增值税:A*A1-C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X1=(A-B)*D+A*A1-C进项不抵扣:企业净利润为:(A-B-C)*(1-D),缴纳企业所得税:(A-B-C)*D,缴纳增值税:A*A1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X2=(A-B-C)*D+A*A1由于C 0,(A-B)*(1-D) (A-B-C)*(1-D);在抵扣情况下,企业的净利润更高。X1-X2=【(A-B)*D+A*A1-C】-【(A-B-C)*D+A*A1】=CD-C 0即X1可见,进项抵扣情况下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小于进项税额不抵扣情况下的金额。进项不抵扣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的整体税负不会降低,相反会增加。【】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业务招待费的节税技巧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