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灿东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给客户退款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问:请问 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和 应纳税额抵免 的区别,能举个例子吗?答:这里您只要区分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就明白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比如安全生产设备的投资额是按10%的比例在应纳税额中抵免的。假设该投资额是100万。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最后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200 25%-100 10%=40万元。而上面创投企业那里70%是对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假设投资额是100万,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最后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200-100 70%) 25%=32.5万元。【】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举例说明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和应纳税额抵免的区别
【问题】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案】第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第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地产企业售卖已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怎样确定?